辽宁大学十三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巡察公告
按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辽宁大学十三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自2025年4月22日起,对外国语学院党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外国语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受理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转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电话、信访电子邮箱、信访信箱、巡察工作意见箱和信访接待室,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电话:150 0988 2743,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2.信访电子邮箱:lnuxc202503@163.com;
3.信访信箱: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071信箱,第三巡察组收,邮编:110136;
4.巡察工作意见箱:蒲河校区文华楼2楼外国语学院走廊(267室对面);
5.信访接待室:蒲河校区纪检监察教学科研楼433室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3日16时。
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