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文科单位:
我校2009年度校内科研论文(人文社科)及2010年政府奖励配套等奖励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辽宁大学优秀科学研究论文奖励办法》(试行)辽大校发〔2007〕31号的规定,对我校优秀科学研究论文(人文社科)进行奖励;对我校教师获得各级政府奖励(人文社科)的成果进行配套奖励;对我校教师2010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奖励。
二、凡是在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符合《辽宁大学优秀科学研究论文奖励办法》(试行)〔2007〕31号规定要求的优秀论文(人文社科)均可申报校内奖励。
三、凡是在2009年1月1日至今,成果所获得各级政府奖励可申报校内配套奖励,认定标准为所获奖证书上须印有国徽或“政府”字样。
四、凡是在2010年1月1日至今,所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申报校内奖励。
五、所有奖励申报者均须填写并提交相应类别的奖励申请表一份、并附成果原件一份(核实后返还)、复印件一份,政府奖配套奖励的申报同时需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各单位需汇总填写《论文奖励、政府奖配套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奖励汇总表》,《汇总表》和各类奖励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受理个人申报。奖励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arclu82@sina.com。
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抓紧统一报送至蒲河校区机关楼一楼办公大厅人文社科处。本次校内科研奖励(人文社科)的最终解释权在人文社科处。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日上午12时之前
联 系 人:刘毅荣
联系电话:62602282
人文社科处
2010年10月25日